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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代办东城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核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2:21:13

  1. 代办食品许可证市场监督局还要来检查吗
  2. 食品流通许可证能不能委托别人代办?
  3.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一、代办食品许可证市场监督局还要来检查吗

检查。

不可以代办,从业人员需要培训。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1、申请报告;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能不能委托别人代办?

可以。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吗?